根据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批复,现将我局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的法规、政策;拟定全市盐业管理政策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全市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食盐年度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和食盐储备计划的管理以及宏观调控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在我市盐业开发项目的论证和报批工作。
(三)指导全市各级盐业部门开展盐政管理工作,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
(四)负责全市食盐质量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食盐质量。
(五)负责全市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产品流入市场;协调跨区域的盐政稽查工作。
(六)负责全市食盐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初审和上报工作,以及食盐定点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初审上报工作。
(七)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全市盐业系统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全市盐业经营管理业务指导工作。
(八)协助县区调整、任免盐业管理部门主要领导。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稳步推进全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认真履行食盐安全主体责任
(三)、坚持从严治党,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盐行业良好形象。
(四)、全力以赴做好社会中心工作。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5〕50号),设立市盐务管理局,为主管全市盐务工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全额财政拨款,核定机关事业编制18名(含工勤2名),实有30人(在职17人、退休13人)。内设机构:政办科(监察室)、盐政管理科(市盐政稽查支队)、规划审计科、计划管理科4个科室。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0日,本部门所属各单位共有各类电脑28台(其中19台电脑是在2007至2010年购置,至今未资产账务清理,在正常使用的有9台)。铁皮柜4套,没有车辆。资产原值共计123,910.00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盐政市场管理全覆盖。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
六、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市盐务局收入预算为187.01万元,较上年减少9.3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金预算减少。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食盐储备盐政市场管理业务经费项目预算为20万元。较上年持平。
2017年,市盐务局支出预算为187.0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67.01万元,占支出总额99.4%;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0万元,占支出总额0.6%。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4.7%主要原因同上。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为187.0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7.02万元,较上年减少7.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74万元,较上年减少0.5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9.80万元,较上年增长8.9万元,原因是预算改革提高了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0万元;住房补贴支出14.51万元;食盐储备支出152.7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主要用于租车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没有预算政府采购项目
(七)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本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20万元,全部列入食盐储备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盐政市场管理。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0.01万元,比上年减少8.3%
(九)专业名词解释: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用、及印刷费、邮电费用、差旅费、福利费、日用维护费、物业费以及其他费用。